2018第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 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作品征集函
供稿 2018-10-25 14:51 尖兵之翼 来源:无人机网
各航拍团队、航拍爱好者:
2017年经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并立项,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在深圳成功举办。大赛以“俯瞰深圳,隽秀鹏程”为主题,经过筛选并定向邀请专业航拍团队大陆13支、台湾5支、香港和澳门各1支共20支航拍团队集中在深圳大鹏等地航拍创作。由国内影视艺术和无人机航拍应用专家组成的顶级专家评委,评选出最佳作品金银铜奖和评委推荐奖各一部,最佳编剧、航拍、飞手、云台、剪辑单项奖共5项。
大赛为两岸地区间文化交流融合提供新思路、为无人机航拍和影视制作两大产业“双融合”提供融汇可能,并由此搭建起一个长期交流与学习创作的新平台,对推动两岸文创事业进步和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本届大赛在首届大赛“广泛征集、定向邀请、限时创作”的基础上首次增加“网络投票”的环节,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在初赛环节就排出“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优秀航拍团队TOP30”。
本届大赛的决赛由经过网络评选、专家评审和定向邀请的40支来自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的优秀无人机航拍团队集中进行限时影视作品创作比赛。本届大赛首次邀请决赛选手为限时创作环节讲解并共享航拍素材,将本届大赛决赛作品的航拍镜头扩展到神州大地的风光、人文、行业。全面反映“40年·辉煌足迹”的主题。
本届大赛决赛的评选和颁奖典礼将邀请国内顶尖的艺术大家进行指导,不单向大众展现获奖的作品,更将参赛团队间的交流和创作过程呈现在最终的舞台上。真正搭建起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交流平台,推动两岸交流和产业配套,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打造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的最中心。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作品要求:
本届大赛主题为“40年·辉煌足迹”。
围绕本届大赛主题,参赛作品内容可以为人文、风光、行业三大类别;参赛作品拍摄地不限,但须合法合规,且非军事或危险区域;作品时长以3-5分钟为宜;航拍镜头要占全片时长的60%以上,原创镜头占全片时长不得少于50%;作品剪辑、配乐、特技等编辑手法列入评审项目;作品可以适度渲染但不能改变画面主要内容元素;使用他人作品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纠纷;作品分辨率1080p质量以上,16:9画幅,格式为MP4的视频;作品无水印,主要创作者信息与报名人信息相符,创作者信息等内容应只在片尾出现,且不可出现作者联系方式。
二、 报名及作品提交
报名参赛请完整填写附件参赛报名表,随同参赛作品数据光盘通过邮件递送至组委会收集作品邮箱:DVC@auvsc.com;或填写附件的
表格并提供下载网盘信息一起发送邮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上传至大赛官网展示。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8日。
三、 赛制及流程:
n 初赛阶段——广泛征集作品,网络投票+专家评比:
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通过专业渠道和媒体宣传征集参赛作品,由组委会审核后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11月22日至29日所有展播的参赛作品通过网络和移动终端由公众投票,根据得票数量多少得出前30支航拍队伍网络人气排名(权重40%),由评委专家根据技术和艺术性评出专家评比排名(权重60%),综合评出“2018第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优秀航拍团队TOP30”。
n 决赛阶段——采集素材,限时创作,评委评审:
12月中旬,通过初赛排名和定向邀请,选出40支来自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的优秀无人机航拍团队进入决赛,开展72小时限时创作比赛和作品交流活动。地点在深圳大鹏新区及指定的代表深圳改革开放的标志性景点。总决赛经由评审会评选出最佳作品金银铜大奖共3项,并从人气、传媒关注、人文、风光、行业等角度评出优秀作品奖,从编剧、飞手、云台、剪辑等角度评出个人单项奖,共计12个奖项并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活动。
四、限时创作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的主题为“40年·辉煌足迹”;
拍摄地点为大赛指定区域;拍摄内容以人文、风光、行业类为主;作品时长以3-8分钟;航拍镜头要占全片时长的60%以上;指定现场拍摄镜头占比不得少于50%;使用素材资料占比不超过30%,使用他人作品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纠纷,非航拍镜头不超过20%;作品分辨率1080p质量以上,格式为MP4的视频;作品无水印,创作者信息等内容不出现。
五、奖项设置及奖品和证书:
1、 团队奖
最佳作品金奖 1名 证书+奖杯+ 20000元奖金
最佳作品银奖 1名 证书+奖杯+ 10000元奖金
最佳作品铜奖 1名 证书+奖杯+ 5000元奖金
最佳人气作品奖1 名 证书+奖杯+ 5000 元奖金
最佳传媒关注奖1 名 证书+奖杯+ 5000 元奖金
最佳人文作品奖1 名 证书+奖杯+ 5000 元奖金
最佳风光作品奖1 名 证书+奖杯+ 5000 元奖金
最佳行业作品奖1 名 证书+奖杯+ 5000 元奖金
(备注:根据评审会评选结果可能会产生 评委特别推荐奖)
2、个人单项奖
最佳编剧奖 1名 证书+奖杯+10000元奖金
最佳飞手奖 1名 证书+奖杯+10000元奖金
最佳云台手奖 1名 证书+奖杯+10000元奖金
最佳剪辑奖 1名 证书+奖杯+10000元奖金
3、大赛入围奖
对团队奖之外的入围参赛队伍颁发入围证书以资鼓励。
获奖作品及获奖者信息将在颁奖典礼之后立即在大赛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上公布。
四、 评奖和表彰
1、专家评审:12月中旬,评委会专家对40支参赛队限时创作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奖,并拟定颁奖词。
2、颁奖典礼:12月奖项评出组委会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组委会全体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将集体亮相颁奖典礼。组委会还将邀请知名人士共同为获奖者颁奖。主流媒体将重点报道。
五、 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填写报名表并填写《版权承诺》;
2、参赛者自备航拍设备及制作剪辑设备;
3、参赛团队中的无人机飞手须持有大赛执委会认可的相应的资格证书;
4、参赛团队成员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极端敏感政治倾向;
5、参赛团队人数为2-4人;每支队伍设置队长1人,负责与赛事组委会、飞行保障组联络工作以及队伍统筹;参赛队伍的名称为唯一名称,通过预选赛正式报名之后不得更改;
6、参赛团队通过选拔报名后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换团队成员,参赛名额不可转让,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参赛选手不能参加比赛,应及时与组委会沟通。经组委会同意,参赛团队可缺员比赛,但不可少于2人,少于2人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7、参赛团队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技术性,在创作过程中应当体现出各成员分工明确,默契配合的状态,作品表现形式和制作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8、作品主题内容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导向,传播健康向上的态度和理念,体现中华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满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六、 其它事项
1、决赛具体日程、具体地点以组委会公布为准,若遇恶劣天气,不适合无人机操作,则以组委会最新通知为准。
2、本届大赛所有团队报名免费,作品展示免费,团队风采展示免费。
3、组委会将统一提供每个限时创作入选团队最多4人的餐饮和相应的住宿条件(参赛期间住宿房间分配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不可一人单独一间,如个人需要请自行承担住宿费)。超出部分由团队自行承担,竞赛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
4、大赛组委会为本次大赛投保商业意外保险,但由于参赛者违反组委会规定或个人故意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5、其它详细规则以组委会现场通知为准。
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
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
附件1:
2018第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
作品申报表
A.基本资料 |
|||||||
领队/主创 (个人资料) |
姓 名 |
|
性 别 |
□男 □女 |
|||
证件号码 |
|
证件种类 |
|
||||
出生日期 |
|
身 份 |
□学生 □社会人士 |
||||
学校/单位 |
|
科系/职称 |
|
||||
主创人员简介 |
|
||||||
组员名单
(注:参赛限2-4人,每人可以兼任不同职务) |
团队名称 |
|
团队人数 |
|
|||
职务分工 |
姓名 |
手机 |
|
||||
编 剧 |
|
|
|
||||
飞 手 |
|
|
|
||||
云台手 |
|
|
|
||||
剪 辑 |
|
|
|
||||
历史荣誉 |
|
||||||
B.影片介绍 |
|||||||
作品名称 |
|
影片时长 |
|
||||
现场拍摄时长 |
|
航拍时长 |
|
选用素材时长 |
|
||
作品简介 (300字内) |
|
||||||
作品类型 |
本次参赛作品为航拍故事类短片,类别为 □人文 □风光 □行业 |
||||||
作品链接地址 |
* 已发布作品请列出线上观看网址: |
||||||
C.作品参赛/展示须知 |
|||||||
参赛须知 |
提交作品申请前,请您确认同意以下内容: 1.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赛章程及细则; 2.参展作者应确认拥有其参展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参展作品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展作者本人承担; 3.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抵触的作品; 4.所有个人及单位选送到本航拍大赛的作品,即视为授予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在所有授权设立的以“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为主题的展映环节的播放权,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可以用于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组委会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5.参赛者无须支付参赛报名费用,邮寄作品费用请参赛者自行负责; 6.本机构有权保存参赛影片,以作为放映及文化交流使用; 7.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8.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作品遴选、展映、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为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主办单位及组委会; 9.请完整填写本报名表,随同您的作品数据光盘、海报(影片分辨率不得小于1280×720p)通过邮件投递或提供下载网盘。 |
||||||
D、报送材料及要求 |
|||||||
报送邮箱 |
(影片正片等文件过大时可将网盘地址附邮件中) |
||||||
需提交电子版的材料 |
报名表 |
本电子报名表 |
|||||
视频 |
影片正片、预告片、拍摄花絮等相关视频资料 |
||||||
图片 |
影片海报及主创人员照片(至少一人) |
||||||
补充材料 |
影片主题、看点以及补充文字说明材料 |
||||||
需提交签字版的材料 |
《版权承诺书》(附件:每件作品对应一份版权承诺书) |
||||||
E、联系我们 |
|||||||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白晓旭 联系电话:010-8858750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号依斯特大厦709 收集作品邮箱: DVC@auvsc.com 大 赛 官 网: www.wuasc.cn
|
附件2:
2018第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版权承诺书
本参赛队就授权给“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以下简称
“大赛组委会”)的影像作品(以下简称“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承诺如下:
1. 本参赛队全体成员共同签署本承诺书,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和授权。
2. 本参赛队保证对授权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拥有授权大赛组委会使用授权作品的权利,并同意大赛组委会可将所获得的使用授权作品的权利转授权给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
3. 本参赛队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符合大赛组委会的制度要求,并根据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提供授权作品的各类版权证明文件大赛组委会对版权证明文件的审核行为不减免本参赛队的任何责任。
4. 本参赛队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已获得第三方的授权或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大赛组委会及成员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5. 本参赛队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实有效,并在发生版权纠纷时及时提交上述信息。
承诺单位(参赛队):
领队姓名: 电话:
成员: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日程安排
1.广泛征集:
时间:2018年10月15至11月15日
2.网络评选、定向邀请:
时间:2018年11月22至11月29日
3.网络发布: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2018第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暨2018第二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无人机优秀航拍团队TOP30新闻发布会”
形式:所有参赛团队提前录制个性化短视频,组委会剪辑TOP20入围团队的视频,制作成炫动的短片,通过网络集中发布。
4.审核剧本创意:
时间:2018年12月1至12月10日
5.决赛:
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现场航拍地点:深圳(航拍地点拟定:人才公园、蛇口港、莲花山公园、前海、盐田东部华侨城、福田中心区灯光秀、大鹏新区游艇会、大鹏新区桔钓沙等)
参观交流地点:深圳博物馆、中国消费电子展示中心、深圳书城、深圳音乐厅、深圳少年宫等代表深圳科技文化发展的景点。
6.专家评审、评奖,参赛队参观交流:
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地点:深圳大鹏新区桔钓沙莱华酒店(拟定)
7.颁奖典礼:
时间:2018年12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