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驾校教练操控无人机指挥230余人驾考作弊
转载 2020-11-19 23:05 我苏网 来源:我苏网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驾考也越来越严,这是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但有的人因为屡次驾考不过,竟然开始动起歪脑筋,妄图通过违法犯罪作弊过关,而且还用上了无人机。
11月18日上午,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江苏首例利用无人机进行驾考作弊的案件,涉及26名被告人。
其中,被告人徐某某曾是驾校教练。他供诉称,刘某某曾是他的学员, 2019年年初,两人为了牟利,想出了通过操控无人机飞行到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场上空查看驾校学员考试情况,并实时电话指挥的方式,为学员在考试中作弊。
“之前我去徐某某那边学车的时候,把无人机带过去了。后来因为我考科目二多次没考过,他(徐某某)带我去看考场的时候说要收钱。然后我说我不给钱,我用飞机飞上去看一下就行了。他看到我这个飞机正好可以清楚地看到科目二考试场地,所以就有了这个想法,用无人机指挥学员考试作弊。”被告人刘某某说。
经查,2019年2月10日至8月期间内,被告人徐某某、刘某某,通过张某、郭某某等26名驾校教练介绍,共组织230余名驾校学员在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试中作弊。对非法所得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考过即向学员收费1000元左右,没过不收费。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某等26名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而颁布的,属于国家规定的考试范围之内,需按照考试的流程去执行,不得有作弊的行为。目前道路事故是易发多发,取得驾照三年以内的驾驶人员发生车祸的占比又比较高,在这之中,又有一部分人由于没有通过正规考试而获得的,就很有可能成为新的‘马路杀手’。检察机关发现这类情况必须严厉进行打击。”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超运说。
此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查金 淮安台/朱海 通讯员/谷汀璐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