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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就《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划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转载 2023-06-15 10:50 民航局官网 来源:民航局官网

民航局官网消息,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就《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划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等民航行业标准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编制说明,本标准设计了包含核心区与缓冲区的民用机场无人机管制区域双层结构,给出了针对民用机场及机场附近特定区域运行的航空器、地面重点防撞击区域、需要特殊电磁环境保护设施分别划设管制区域的技术要求,并描述了对应的划设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的划设,不适用于只供直升机进场、离场及表面活动使用的直升机场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的划设。

相关编制介绍,2021年1月,依托民航安全能力建设项目“民用机场轻型无人机管控区域划设规范”,成立了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为牵头方的标准编制组,确定了编制原则、技术路线和具体要求,正式启动《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划设技术要求》编制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主要负责标准技术路线和核心算法设计,以及标准文本的主要编写工作;中国民航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要负责国内外民用机场无人机管制区域现状及发展趋势调研,以及部分数据处理工作;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助标准文本的编制工作。

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开展标准起草工作。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持续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无人机管制区域的划设要求,使得机场无人机管制区域的划设范围相较现行范围更加精细化,在机场附近运行无人机对机场的各类风险满足相关目标安全水平的前提下,为机场附近运行的无人机提供科学合理的可飞区域。

以下为征求意见函全文:

关于《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划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民航行业标准 征求意见的函

按照民航行业标准编制计划,我司组织起草了《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划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民用航空生产运行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两项民航行业标准,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现面向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意见反馈表。此外,其他个人对于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也可填写意见反馈表。意见征集日期截至7月9日,请意见提出单位或个人将有关意见反馈至邮箱mhbzh@mail.castc.org.cn,并分别注明邮件标题为“民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划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或“民用航空生产运行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和编制说明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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