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举办“民用无人机师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转载 2023-11-29 10:22 中飞院航电新青年 来源:中飞院航电新青年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的正式实施,无人机产业的合法合规要求逐渐清晰,根据行业对民用无人机师资的需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按要求举办“民用无人机师资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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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无人机相关专业教师,无人机培训机构教员和管理人员,无人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无人机产业链企业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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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无人机基础理论、航空气象与应用、民用无人机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定条例解读、民航无人机适航与监管政策解读、民航无人机试验区及有人无人融合运行探索与实践、民航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管理及培训体系、大型无人机模拟机与地面站操作实践、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研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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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资:
培训以专题讲解、案例分析、交流研讨、观摩学习等方式进行,邀请国内无人机行业知名专家、教授、教员和委任代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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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学院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报到时间及地点:12月3日9:00-17:00在考试培训中心一楼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学习费用
培训费3600元/生(交通食宿自理)。参加培训人员来校报到后统一网上注册缴费,也可将培训费用在报到前汇至我校,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和培训班名称,报到时提供汇款复印件, 学校出具财政部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学院帐号:2305369109022101919,开户行:工行四川省广汉市支行,开户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在校学习期间培训学员可统一入住学校指定酒店,费用不超过300元/间/晚,酒店可开具住宿发票。
其他事项
1.请送培单位务必保证学员脱产学习时间,学习期间不得请假。
2.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培训合格证。
3.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行准备彩色免冠蓝色背景的电子相片。
4.联系人(班主任):周智辉 电话:13981069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