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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飞无人机?不规范可不行!注意事项都在这啦!

转载 2024-03-20 09:56 蓝航天际无人机 来源:蓝航天际无人机

近年来

低空经济加速“腾飞”

无人机应用越来越广泛

飞行高度也越来越高

但随之也产生了

一系列严重的安全管控问题

无人机未经许可

闯入公共及敏感区域

意外坠落、撞伤行人

碰撞高层建筑等事件持续发酵

2024年1月1日起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新规之下

小伙伴们如何规范使用无人机呢?

这就由警察蜀黍来为你一一解答啦

Q1

不规范使用无人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都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要,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Q2

如何进行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流程:

1、进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https://uom.caac.gov.cn

2、实名注册无人机。登陆进入首页——登记管理——实名登记——注册品牌无人机——验证所有人信息——手机扫码刷脸验证——选择生产商名称——选择型号等相关信息(序列号需手动输入)——根据要求上传照片——完成注册。

Q3

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的,需提前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飞行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飞行。

空中管制区域包括: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针对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条例》专门划设了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管制空域除外)为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Q4

如何完成飞行申报?

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需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网址:https://uom.caac.gov.cn,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登录后进入首页——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一般飞行活动。

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诸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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