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告(2026年第5号):所有无人机必须实时报送位置,不可关闭。
转载 2026-03-16 12:54 优凯飞行2026年3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网络式运行识别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5号),标志着我国无人机监管进入全新阶段。根据公告要求,所有民用无人机必须配备“网络式运行识别”功能,相当于为每架无人机配备一张不可关闭的“电子身份证”。
一、核心要求速览实施时间线:
2026年5月1日起
:所有新生产的无人机必须内置符合GB 46750—2025标准的运行识别发送功能,且不得具备关闭功能。
2026年11月1日前
:存量无人机(2026年5月1日前销售)必须完成升级改造。
二、存量无人机改造方案对于已售出的无人机,生产厂家需提供两种升级路径:
1. 固件升级对于具备条件的无人机,厂家需主动公布升级方案并协助用户完成。
2. 加装运行识别模块
对于无法通过固件升级的无人机,必须在2026年11月1日前加装专用模块。模块必须满足:
“拆下即失效”
:拆卸后立即失效并自动解绑,同时向UOM报送解绑信息。
防拆除设计
:拆卸后无人机机身留存痕迹。
状态提示
:通过灯光、声音等方式显示报送状态。
专用APP管理
:配套手机应用程序进行设备管理和信息录入。
三、系统对接与公布所有无人机生产厂家必须主动与UOM平台对接,完成联调验证。民航局将在UOM首页“运行识别信息报送查询”栏目动态公布已完成对接的无人机型号。
重要提醒:未实现系统对接的设备型号将影响飞行活动实施!
四、低空数据库视角:行业影响分析1. 监管精准化每架无人机的实时运行数据将直接报送至监管平台,实现从“人管”到“数管”的转变。低空飞行监管将更加精准、高效。
2. 数据标准化GB 46750—2025标准的全面实施,将统一无人机运行识别数据格式,为低空经济数据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3. 产业规范化新规明确了生产厂家、模块厂家和运行人的责任义务,推动整个产业链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五、给无人机用户的建议及时关注厂家通知
:各无人机生产厂家将陆续公布升级改造方案,请保持关注
主动配合升级
:运行人应积极配合厂家完成设备升级,否则将影响后续飞行
核实设备状态
:通过UOM平台查询您的无人机型号是否已完成系统对接
合规飞行
:确保设备在飞行全程自动持续发送识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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