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严管 无人机飞行大队“满月”
转载 2020-05-28 16:38 太仓海事 来源:太仓海事5月27日,太仓海事局无人机飞行大队成立运行整一月,长江太仓段实现无人机巡航执法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5月份该局无人机飞行大队累积开展重点水域监管、突出违法行为查处、“三无”船舶整治等各类空巡执法任务38架次,累计飞行时间23小时,飞行里程达266公里,空巡执法范围覆盖辖区重要航路、锚地、停泊区、渡口、取水口、过驳区等重点水域。
成立无人机大队 出台无人机巡航管理办法
今年以来,太仓海事局大力推进无人机常态化应用,不断提升无人机巡航执法效能,成立推进无人机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出台无人机巡航管理试行办法,并于4月底正式成立无人机飞行大队。
无人机大队由指挥中心、各办事处、装备信息处共计9名执法人员组成,从指挥协调、任务执行、维护保养等方面全面规范运行无人机巡航、使用及管理工作。
飞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将空巡执法与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依托“无人机+”精准联动执法模式,大力开展打击内河船舶超载、涉海运输、船名标识不规范,整治“三无”船舶、查处集装箱船舶未遵守配载和系固安全技术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
5月份共计通过无人机巡航检查船舶500余艘,排查处理“三无”船舶11艘,纠正查处集装箱船舶未遵守配载和系固安全技术规范违法行为8起、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违法行为10起、未按规定标识船名违法行为19起,无人机巡航执法成效明显。
下一步,太仓海事局将认真总结、分析和评估无人机日常使用情况,继续发挥无人机在现场巡航执法中的独特优势,持续提升空巡执法威慑力,切实提升指挥决策、巡航执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着力打造无人机飞行“特种兵”团队,对现有巡航执法手段进行有力补充,以精准高效的空巡行动助推水上严管示范区建设,以过硬的本领和成绩为江苏海事“二次飞跃”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