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公安派出无人机集中踏查铲种,不让一株“毒美人”落地
转载 2022-04-01 10:10 齐鲁晚报 来源:齐鲁晚报为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巩固和扩大前期“禁种铲毒”踏查成果,禁绝毒品原植物在辖区内种植和流通,从源头上禁绝毒品,3月23日、24日,菏泽市市开发区公安分局陈集派出所利用无人机开展集中踏查铲种罂粟活动。
针对毒品原植物种植地点隐蔽的特点,菏泽市开发区民辅警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灵活性高、覆盖面广的优势进行空中巡查。同时,对重点部位进行逐户、逐块排查,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彻底消除隐患,对发现的可疑区域进行人工二次勘查,确保勘查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菏泽市陈集派出所通过无人机空中巡查弥补了人工踏查的局限性,形成“陆地+空中”立体巡查模式,将“智慧新禁毒”模式应用到日常禁毒工作中,扩大了对潜在毒品原植物的巡查范围,提高了精确发现、迅速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夯实禁种铲毒工作基础。
此外,菏泽市陈集派出所将踏查工作与禁毒宣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入户走访、以案说法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涉毒违法犯罪的严重性,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毒品案件线索,全力确保辖区“零种植”“零产量”,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种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菏泽市开发区公安提醒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