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御科技 |《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转载 2024-04-15 10:14 空御科技 来源:空御科技去年,安徽省低空经济规模突破400亿元,为继续抢占低空经济新赛道,3月13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4月7日,安徽省发改委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高技〔2024〕160号) ,《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及附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方案指出,到2025年,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6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80家左右,其中,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1-2家。到2027年,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力争达到240家左右,其中,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打造合肥、芜湖两个低空经济核心城市,发挥六安、滁州、马鞍山等市低空制造业配套优势,彰显安庆、宣城等市低空服务业特色,基本形成双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发展格局。
方案明确六大任务:一是统筹共建低空智联基础设施;二是增强低空科技创新引领;三是推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四是应用牵引低空服务业发展;五是提升低空飞行保障水平;六是营造低空经济发展生态。指出到2027年,建设2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500个左右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全省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网基本完备,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形成。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超过120个,基本实现低空经济产业链自主可控。建设5个左右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2个左右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争创若干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打造30个以上低空标杆应用场景,若干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以应用牵引产业高质量发展。通用飞机飞行力争达到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力争达到200万小时。
方案附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若干措施》中明确十大奖补措施: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支持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支持低空经济科技创新、支持低空制造项目建设、支持低空产品示范推广、支持低空场景开发开放、支持低空经济集群发展、支持低空经济开放合作、支持低空经济投资融资、支持低空经济人才保障。部分奖补高达千万元。其中还明确发挥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投资撬动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鼓励头部企业牵头设立低空经济引导基金等。此外,鼓励各市开发开放应用场景并出台支持政策和推进举措,引导通用飞机、eVTOL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开展市场化飞行,促进低空“飞起来、热起来”。
什么是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空域(原则上真高1,000米以下)为依托,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立体性、区域性、融合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直升机应急救援、无人机快递物流、飞行汽车低空旅游等各种低空飞行已经逐渐成为当前的公共服务及消费热点和经济新业态。
低空经济,当下成为两会的热门话题,更是多地政府大力支持下的产业发展新赛道。近日,安徽省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及附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若干措施》,提出计划到2027年建设20个左右通用机场,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
出台背景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发展“低空经济”,“低空经济”概念被首次写入国家规划,具有标志性意义,“纲要”从国家层面加强了对低空经济建设的顶层设计。2024年1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等文件精神以及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要求,推动本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选择,也是全球竞逐的重要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有望成为下一个万亿级市场。以深圳为代表的全国多个省市加快布局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争夺“低空经济第一城”的地位。安徽始终走在改革发展的前列,安徽政府顺势争先,印发本《方案》,意图为安徽低空经济的发展指明方向。
主要内容
一是统筹共建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构建并完善“三网两平台”即低空航路航线网、地面保障设施网、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和低空监管服务平台。探索在合肥骆岗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芜湖国家通用航空综合产业示范区、安庆(岳西)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等区域试点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推进低空飞行器从隔离运行向融合运行演进,提高低空空域使用效率。
到2027年,建设2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500个左右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全省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网基本完备,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形成
二是增强低空科技创新引领
推动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盟,布局建设低空经济创新和公务服务平台,培育低空经济科技领军企业,攻克一批低空领域关键卡脖子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人机、固定翼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及其核心零部件,支持编制低空经济领域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
到2027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超过120个,基本实现低空经济产业链自主可控。
三是推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化发展
绘制低空经济产业链图谱,发挥头部企业、行业协会、会展活动、应用场景招商效能,开展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
培育壮大固定翼飞机、无人机、直升机、eVTOL等整机制造企业,加大企业资质申报和认证力度,促进整机制造与关键配套协同发展。
推动低空经济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低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提升低空经济企业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
到2027年,建设5个左右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2个左右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争创若干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
四是应用牵引低空服务业发展
开展“低空+”场景应用行动,推动低空+工业应用、低空+农林作业、低空+物流运输、低空+行业应用、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城市应用、低空+文旅消费、低空+教育培训,挖掘低空产品和服务的场景机会,发布全省低空应用场景清单,遴选优质场景解决方案和优质供应商,培育场景应用促进机构,促进场景供需双方对接撮合,探索建立低空场景开发开放、试点示范、综合应用和项目招引联动机制。
到2027年,打造30个以上低空标杆应用场景,若干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以应用牵引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提升低空飞行保障水平
提升低空飞行保障主体管理水平,提高低空飞行服务系统响应速度和飞行数据处理能力。
建立健全覆盖低空制造业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支持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
争取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或分中心。
强化低空飞行器管理能力建设,开展跨区低空飞行计划审核通报,推动空域资源灵活、动态和高效使用。
到2027年,通用飞机飞行力争达到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力争达到200万小时。
六是营造低空经济发展生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大会”全国品牌,举办区域性会议会展和供需对接活动。建立完善军民航单位常态化协作机制,优化重点地市沟通渠道。
支持头部企业牵头设立低空经济引导基金加大信贷投入,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低空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授权低空经济产业创新联盟、头部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
加强与国内重点省市协同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举措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安排省民航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通用机场运营和低空飞行服务相关支出。鼓励各地加大对低空飞飞行服务系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是支持低空经济科技创新 支持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100万元、50万元。 三是支持低空制造项目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制造业项目,按照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以“免申即享方式支持。 四是支持低空产品示范推广 对低空经济“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按规定给予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 五是支持应用场景开发开放 发布安徽省公共服务领域低空场景机会清单,推动低空产品和服务规模应用。遴选认定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优质供应商。 六是支持低空经济集群发展 支持县(市、区)或开发区建设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由省级财政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设区市创建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组建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 七是支持低空经济开放合作 举办低空经济发展大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合作交流展示平台。支持各地开展低空领域宣传推介、供需对接和“双招双引”等活动。 八是支持低空经济投资融资 发挥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投资撬动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 九是支持低空经济人才保障 落实省人才政策4.0版。支持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类专业,培养运营、管制、机务、航务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省级低空经济相关工作专班协调推进作用,指导支持各地培育发展低空经济。
二是加大政策投入
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政府类基金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制定低空经济政策举措。
三是深化安全发展
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飞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和完善省级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重大平台集中展示发展成果,普及低空经济文化,宣传报道低空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如何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方案》中也给出了具体的措施。
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
加快推动通用机场、无人机起降设施等地面保障设施网及低空航路航线网的建成落地,统筹共建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及低空监管服务平台等低空新型基础设施。
构建低空航路航线网。充分利用低空空域资源,结合省内各市低空空域实际需求,推进合理划设适飞空域,保障低空飞行器有序安全飞行。开展数字化飞行规则、自由飞行模式等低空航路航线智能化研究,探索低空空域融合飞行管理机制,推进低空飞行器从隔离运行向融合运行演进,实现低空空域的高效使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体育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构建地面保障设施网。加快建设供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通用机场及起降场地,按需建设一批无人机小型起降平台、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以及停机库、中转站、能源站、固定运营基地(FBO)和航材保障平台等地面保障设施,引导已建成的通用机场或起降点,完善电动飞行器充换电设施、加氢站等能源基础设施。探索在合肥骆岗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芜湖国家通用航空综合产业示范区、安庆(岳西)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等区域试点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测试验证低空产品和服务,开发低空商业场景和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构建低空智能信息网。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基于省低空航线空域需要,完善通用航空智能信息网。完善城市低空飞行监视、气象保障、电磁环境监测等设施建设,支持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北斗数据链、通信感知一体化(ISAC)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支持针对管制区域和重大活动开展要地防御工程建设,部署雷达、无线电侦测、光电侦测等多源探测系统及干扰、诱骗、拦截、打击等反制系统。(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建设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建设省级低空飞行数据平台,打造低空飞行数字底座,实现跨省、跨部门数据共享,为空域划设、航路航线划设、飞行仿真、飞行评估等提供能力中台。按需建设市、区(县)级低空数据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级联对接,支撑按需调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资源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
完善低空监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级低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飞行计划申请与审批、航空情报服务、气象保障服务、飞行器及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按需建设市级低空监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为低空飞行器用户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情报、气象保障、空中交通风险识别与预警、非法飞行器的识别与处置、飞行器及人员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气象局、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省通航控股集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