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低空+气象”团体标准立项提案及重点项目“揭榜挂帅”的通知
转载 2026-08-17 14:03 中国AOPA 来源:中国AOPA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相关部署,补齐低空飞行器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保障服务领域标准短板,推动气象适宜性评估、低空飞行气象风险预警等气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市场创新需求的优势,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简称“中国AOPA”)现启动“低空+气象” 团体标准立项提案征集工作,并对部分重点标准项目实行“揭榜挂帅”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01
本次征集优先支持以下三大领域标准提案,同时欢迎申报其他低空飞行气象相关创新标准项目:
(一)低空飞行器气象观测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低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技术规范等。
(二)低空飞行器气象预报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低空气象预报规范、飞行气象情报发布规范、重要气象情报发布规范、高影响天气气象风险预警规范、天气预报图发布规范等。
(三)低空飞行器气象服务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低空气象保障服务规范、气象产品规范、气象预报服务用语使用规则、高影响天气预警服务用语规范、气象保障应急响应预案等。
重点项目“揭榜挂帅”
02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低空气象适宜性评估技术规范》
2.《低空高影响天气风险预警等级与阈值规范》
3.《低空飞行气象预报服务及预警用语规范》
4.《多源低空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5.《低空专用自动气象站布设与业务运行维护规范》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03
(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机构及相关单位;
(二)具备相关领域技术积累、专业团队、工程实践或科研成果,熟悉标准化工作;
(三)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标准项目。
申报方式
04
(一)申报阶段
意向单位填报立项提案申请材料,列明拟揭榜标准项目、牵头单位信息、主要技术负责人资质及参与单位建议等内容。
(二)评审与确认
中国AOPA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牵头单位。
(三)立项与实施
正式启动立项程序,严格按照中国AOPA团体标准管理相关程序,依次开展标准编制、意见征求、技术审查、综合审查及发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