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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水库“高颜值” 义乌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转载 2018-08-31 08:49 来源: 浙江新闻

资料图

  一泓碧水,波平如镜,周围树木郁郁葱葱,时有微风拂过,让人感觉心旷神怡……面对义乌建设水库的美景,不禁让人心生赞叹。这也是义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再次走访建设水库后的直观感受,“一年前这里的样子可不是这样,变化实在太大了。”

  事情要从多年前说起。

  建设水库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是一座国有小型水库,是义乌城市绿肺。1994年,王某承包了原义乌市稠城镇十里牌行政村平阳京自然村坐落于建设水库东侧的一片山头,面积75.85亩,承包期限20年。1997年11月,王某创办了一家农庄,2012年,该农庄趁建设水库放水修理大坝之机,雇请他人使用渣土,将建设水库溢洪道一侧几百米的水面进行填埋,将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抬高,擅自建设农庄大门、房屋、连廊、桥梁、别墅以及其他亭台楼阁,并在连廊上开办水上高尔夫球场等。上述违建非法侵占国有水库水域,严重破坏了水域功能和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3月,义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组成办案组进行调查,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在掌握充分、详实的证据基础上,今年4月19日,义乌市检察院向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责令该农庄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代为恢复原状,并予以罚款。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采纳了该院的检察建议,属地大队通过调查取证,与水务局等单位进行工作对接,对涉水建筑物进行了技术认定,于今年6月11日拆除了涉水违建的门楼及门楼边配电房周围的钢棚、围墙等建筑,还水库一片和谐安宁。

  建设水库是义乌市检察院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自去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以来,义乌市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瞄准水资源打好污染防治战,开展了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利用“无人机”等科技装备助力实地勘察,多角度发现破坏水库的各种乱象,如非法建筑包围水库、非法填埋侵占水体、非法养殖污染水库等问题。

  截止目前,义乌市检察院已针对岩口水库、红渠水库、红旗水库等7座水库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书9份,均被采纳并及时予以回复整改,累计拆除违法建筑达16000余平方米。通过上述案件的批量办理,监督效应得到叠加,合力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守护义乌水库的“高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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