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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检察院:"无人机"首次试飞助力检察办案

转载 2019-02-14 15:10 来源:克山县人民检察院

  1月29日,黑龙江省林甸县检察院民行干警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到疑似供热企业燃烧燃料造成大气污染的现场,一架无人机悄悄起飞,对周边的环境进行全方位的勘查。

  据了解,该院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行部门第一时间带着相机赶往现场,但相机拍摄范围有限,无法完全体现出现场的全貌,经与技术部门商定,首次试飞“无人机”。

  随着检察机关职能转变,公益诉讼工作除了人员介入,使用高科技设备辅助办案已是必然趋势。无人机具备视野开阔、适应性强、动态跟踪的特点,可以应用于案件的证据调查,现场勘查、污染源头的跟踪拍摄,成为公益诉讼类案件调查取证的利器。这次“无人机”的使用,有效提升了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取得实效性,大大提高了检察官办案的效率。

  据悉,无人机用于办案只是该院利用技术手段服务检察工作一个缩影。该院始终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推进检察工作技术化、现代化,自主研发了电子卷宗应用系统,强化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用科技服务检察办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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